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石采磋商-2025-9
******街道河湾社区主干道路升级改造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06月06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石龙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9日 - 2025年06月22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06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6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信誉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用资格后审。
注: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变更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信誉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用资格后审。
注: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5、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9日14时4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到以上变更内容的,均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供应商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X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75-******
3、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地址:石龙区昌茂大道中段35号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李苗路黄河路交叉口平湖家园4#2楼西户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信誉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用资格后审。
注: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变更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信誉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用资格后审。
注: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5、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9日14时4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到以上变更内容的,均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供应商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X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375-******
3、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地址:石龙区昌茂大道中段35号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李苗路黄河路交叉口平湖家园4#2楼西户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