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限公司焦粒焦粉分级分选再生综合利用及加工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1)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调试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18日。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汾阳市阳城乡西阳城村南860m处
联系人:庞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