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15万颗(一期7.5万颗)人造假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园10号楼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85%,租赁新建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1200m2******办公室等。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