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国道307线汾阳市过境段公路改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国道307线汾阳市过境段公路改线工程
地点:山西省汾阳市境内
建设单位:汾阳市交通运输局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监测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5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吕佩锋
联系电话:******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